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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萧山人的社保将有多项重大调整

2017-12-12 11:23:31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政策早报:从2018年起,萧山、余杭、富阳区三地与主城区要实现“就业社保一体化”,这是杭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

  今年2月17日,杭州召开2017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今年要修订《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做好政策、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等各方面准备,确保从2018年起,主城区与萧山、余杭、富阳区就业社保一体化正式上线运行。

  转眼2017年即将进入尾声,再过20天,2018年1月1日起,萧山、余杭、富阳三地与主城区要实现“就业社保一体化”!

  社保一体化后,萧山人的社保将有多项重大调整!

  速看!

  12月起,萧山区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有变化!

  根据萧山区与主城区社会保障一体化工作部署,我区将对萧山区社保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自2017年12月1日起,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变化。

  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1日起,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调整为:当月12日之前申报的,于当月底结算、拨付; 12日之后申报的,于次月底结算、拨付。

  申报办理

  萧山区社保信息系统更新,生育保险待遇自动拨付将暂停。2017年12月1日起在医疗机构刷市民卡结算的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请在2018年3月1日之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萧山区社保中心和下属各办事处窗口申请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申报有效期: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

  发放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职工亲属供养待遇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直管老工伤人员

  2018年1月1日起,萧山区直管老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发放方式由现金发放调整为社会化发放(发放至养老待遇存折),每月一次,每月15日左右发放。

  2018年1月1日起

  萧山灵活就业人员政策、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有变化

  萧山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各类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为实现萧山区与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一体化,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规定,按照 “五统一”的工作目标,2018年1月1日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方式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萧山区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情况

  本区户籍人员开户与缴费

  1、首次参保人员,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农商银行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必须本人在农商银行办理代扣手续;

  3、已经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缴费方式可以选择在农商银行窗口现金缴纳或存入账户按月代扣;

  4、为保证扣款成功,银行每月分两次代扣,代扣时间为每月27日及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二月除外),如果27日成功代扣,当月倒数第二个日历日不会再行扣款;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未满15年的人员,需先到社保中心、市民中心、市民中心瓜沥分中心、市民中心临浦分中心及社保驻南阳办事处的参保登记窗口(以下简称社保窗口),办理延缴手续后才能继续由银行实行代扣。

  非本区户籍人员

  1、开户需先到社保窗口核定缴费资格后,再去农商银行窗口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2、2018年1月1日前已经在本区社保中心开户,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社保费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与配偶,若医疗保险未在本区缴费满十年,2018年1月起在账户中只扣除养老保险费,不再扣除医保,如需要缴纳医保,请带营业执照与公章到社保窗口重新办理企业开户。

  欠费年月的缴纳

  1、参保人员漏缴当年月份,可以在农商银行窗口进行现金补缴,或将漏缴月份金额加上当月应缴金额足额存入银行账户,由银行进行代扣;

  2、参保人员漏缴1个月保费,医保待遇将在次月暂停,待保费补缴后,在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待遇(也就是欠费一个月,医保待遇至少暂停一个月);

  3、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停缴三个月以上),扣款协议将在第四个月自动终止,如果需要继续扣款,参保人员本人需到农商银行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4、参保人员可在新一年度的1-3月补缴上一年度的欠费年月,其他跨年度中断月份将不可以补缴。

  企业职工、城乡居民、被征地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调整内容

  1、养老金发放

  养老金统一纳入杭州市社保局系统发放,发放时间由每月12日前调整为每月15日左右。

  2、独生子女补贴发放

  萧山区独生子女父母的参保优惠补贴不再由萧山社保代发,统一交由区卫计局委托农商银行在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3、死亡人员手续办理

  办理参保人员死亡手续,需提供死亡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火化证明原件、死亡证明原件,领取个人账户继承额需提供公证书、银行存折。

  特别提醒:

  1、本月灵活就业人员扣款提前到19日与21日,请保证代扣账户中持有足额资金;

  2、本月因一体化数据迁移,社保中心将于12月末迁移数据,所有业务请在12月20日之前办理完结。

  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4日

  12月起,萧山区失业保险金上调!

  为了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于2017年12月1日起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杭州市市区(不含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488元/月调整到1608元/月。

  农民合同工制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595.2元/月调整为643.2元/月。

  2018年1月1日后

  根据杭州主城区政策将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

  萧山区参保人员: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萧山区余杭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经办职责、信息系统、经办标准“四统一”。

  为加快推进主城区“一体化”工作,我区社会保险缴费政策与业务口径将在2018年1月1日前逐步调整到位。届时相关政策将与主城区完全一致。

  目前,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在整理基础数据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参保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缴费中断现象,按照目前政策,本区户籍缴费中断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2018年1月1日后,根据杭州主城区政策将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请各位需要补缴的参保人员在2017年12月25日前办理补缴手续。

  当前,跨年度补缴金额为:养老保险每月775.79元,医疗保险每月344.79元,大额医疗保险每月3元。

  参保人员可在社区查询相关信息,也可电话咨询12333。

  办理地址:

  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萧山区城厢镇萧然南路373号

  瓜沥办事处:瓜沥镇政通路100号(办事服务中心瓜沥分中心内)

  临浦办事处:临浦镇谭家埭社区元宝山路1号(办事服务中心浦阳江分中心内)

  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处:市心北路880号(区便民服务中心内)

  空港办事处:南阳街道向阳路、经四路叉口(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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