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社保政策早报:近日,有市民反映:“现在在部分医院看病,出示社会保障卡或新农合证件就可以少缴6元门(急)诊诊查费,这是不是真的?”对此,进行了调查。
出示社保卡
直接统筹减免6元
12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挂号窗口区,窗口上醒目的“温馨提示”告知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建卡、挂号。窗前排列着十多名就诊挂号的市民,记者注意到其中仅有1人出示了社会保障卡。
窗口工作人员曹女士取出一张门诊挂号票据介绍道:“这是一名患者刚刚挂号的票据底单,挂号费2元,诊查费8元,原本需支付10元,但出示了社会保障卡确认,直接统筹减免6元,患者最后只需支付现金4元。”
该院信息科提供数据显示:2017年12月13日,门(急)诊挂号2241人次,只有709人持卡(证)享受到诊查费报销。很多人因为没有带社会保障卡或新农合参合证,结果没享受到报销。
据该院医保办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患者在挂号前须及时主动出示本人医保参保凭证,只要能识别确认患者为参保、参合身份,即可享受以“统筹减免”费用项目形式自动报销6元诊查费。
若未带证件
可到医院指定的退挂号费窗口报销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后,调增了门(急)诊诊查费6元,可由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全额报销补偿,且报销流程简单,只需要证实自己是相关参保参合人员就可以。
据相关文件显示,从2016年11月1日起,纳入我市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范围的市属城市公立医院、县(市、区)妇幼保健及专科医院,门(急)诊诊查费在原有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统一调增6元/人次。调增门(急) 诊诊查费6元/人次由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全额报销,相关医院对在门(急)诊就诊的参合农民和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员,凭本人参合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医院指定的地点进行就诊登记或刷卡,医院按参保参合对象予以免收调增的6元门(急) 诊诊查费。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群众:看病就医请带上自己的社会保障卡或参合证,如果未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参合证在门(急) 诊就诊的,医院会先行收取门诊诊查费调增费用,参合参保人员可保留好收费票据,带上社会保障卡或参合证尽快到医院指定的退挂号费窗口报销6元门(急)诊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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