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教委28日发布,从2014年逐步放开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非京籍”考生参加高职招考的申请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北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在京缴社保6年子女方可考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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