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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今起实施以房养老保险试点

2016-09-29 08:00:08 无忧保
    中国保监会近日正式发布指导意见称,7月1日起,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目前申请获批的险企有7家,包括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幸福人寿、合众人寿、大都会人寿和中宏人寿。

  那么,这一保险版以房养老开闸,将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养老新选择?购买这一保险是否存在风险?为回答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相关机构和业内人士。

  以房养老怎样养?

  以房养老类保险简而言之,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这类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非我国首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尝试多年。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群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

  从国际经验看,不只是养老金,保险公司还可能为投保人提供实物型的养老服务。保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鼓励“针对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客户推出医疗、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

  养老隐忧怎么解?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的出炉,承载着丰富养老保障方式、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双重期盼,但这一产品对于缓解养老隐忧作用究竟有多大备受关注。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武汉市民,他们表示不会把房产抵押出去。“以房养老相当于把房子卖出去了,我还是相信养儿防老,家里的房子会留给儿子。”年过半百的陈先生说。

  业内人士坦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流方式,有限的受众、较高的门槛决定了其小众属性。

  记者注意到,意见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犹豫期的起算时间、长度,犹豫期内客户的权利,以及客户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损失,犹豫期不得短于30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

标签:   以房养老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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