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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村街道开展个体工商户规范用工培训


6月25日下午,蒋村街道邀请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大队长熊华给辖区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次规范用工培训。熊大队长对杭州市单位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且就创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市”,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提出了建议: 一是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各用人单位应该自查自纠,避免发生纠纷矛盾。 二是社会保险要应保尽保。社会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用人单位应为每一位符合参保条件的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加班加点要合法合规。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是规章制度要合法民主。良好的规章制度既能有效激励和管理员工,也能对厂家的劳动用工管理起到引领示范效应。各用人单位应重视建立和完善内容合法、程序民主并经公示告知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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