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全市各类企业,在2011年度达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两年履行缴费义务;用人单位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积极开展预防失业工作;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退休、退职和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或辞职的除外)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1%等三个条件,均可在6月30日前申请享受2011年度稳定就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为确保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申请手续,区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通过一是在街道劳动保障站负责人创建充分就业城区周例会上,将相关文件下发到街道、社区,督促街道社区做好与本区域内企业的联系通知工作;二是通过企业劳资人员联谊会平台,面向企业劳资人员宣传文件精神,强调截止时间,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三是组织专人走访区内大中型企业,一方面掌握企业在2011年度稳定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将文件精神、申报材料送到企业。力争通过努力,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得到政策扶持,帮助企业化解融资瓶颈和用工成本较高的难题,鼓励企业勇于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
上城区劳动保障局积极组织开展2011年度稳定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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