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年底前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确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
此前已经过三年试点的大病保险,不仅点燃困难群体遭遇大病重病时的希望,有力提升整个社会对疾病风险的承受能力,更承载着制度创新、深化医改的重任。中国特色的大病保险制度面临着哪些艰巨挑战,又将如何破解“看大病难”?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
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对于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二是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三是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四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为“随意执法”所扰,不越雷池合法经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覆盖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是持续深化医改的重大创新。
会议决定,一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二是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要求,原则上由政府招标选定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和偿付能力。三是与医疗救助等紧密衔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由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给予帮助,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出现,显着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公平性。
背景内容
雪中送炭,向大病重病倾斜
“你看,这张支票就是我老婆生病时获得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一共是16万多元。如果没这笔钱,我家因治病欠下的26万多元债不知要还到哪一年。”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三联村村民戴麦根指着墙上的支票影印件说。
2014年,戴麦根妻子腾长莲被确诊为脑海绵体窦静脉瘤破裂,先后花去医疗费用36.97万元。尽管后来新农合给报销了最高年度补偿8万元,但需个人承担的28万多元对戴麦根全家来说是个无比沉重的负担。而去年,大病保险使包括腾长莲在内的新建县1284人以及他们的家庭重获生机。
长期以来,困难群体得了大病重病无钱治疗、贫病交加的现象,冲击着民众心理和社会稳定。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医改办)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多个省份随即纷纷制定方案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年内将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教授梁鸿说:“全力以赴保大病,符合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和医疗服务发展水平,特别是将有限资源向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最迫切的大病重病倾斜,兼顾公平与效率。”
“大病医保不增加群众负担,同时有力放大保障效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
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上海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自去年7月1日起试行。自今年1月30日起,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始承办居民大病保险。截至6月21日,4家公司总计受理7167人次,赔付金额1124万元。其中,恶性肿瘤及精神病患者居多,就业年龄段居保参保人及重残人员为受益的最大群体,赔付额占总赔付额的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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