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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出租车司机参保新政 充分发挥政策惠民效应

2016-10-24 08:00:17 无忧保
  杭州市13条“出租车司机新政”出台后,我局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参保工作初见成效。1月4日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为千余名出租车司机提供柜台咨询,已有243名非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司机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认识统一、行动迅速。市委、市政府提出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13项政策后,市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把解决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作为保障出租车司机切身利益,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安心在杭工作生活,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和交通、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了《关于杭州市区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社保局提前介入,加强协调配合、制定业务流程、编写办事指南、开展业务培训、搞好政策宣传,在2008年12月底将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为新政策如期实施夯实基础。各区社保经办机构认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搞好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二、政策优惠、措施亲民。新政策充分考虑了我市出租车司机的实际情况,放宽参保条件,提高政策的亲民度,体现了人性化操作。一是允许非杭州户籍出租车司机参照杭州市区户籍个体劳动者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在办理服务资格证换证期间,允许在失效的3个月内继续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确保其相关保险待遇不受换证时间影响;三是对参保政策实施前已领取服务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参保时间从政策规定的3个月内,放宽至2009年6月30日前,医保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不按中断参保缴费(要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待遇)处理。
  三、积极协调、有力配合。我局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政策制定工作,组织做好政策实施。政策制定前,搞好调查摸底工作,调查发现有67.7%的人员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91.7%的出租车司机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政策实施前,加强与市运管局等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次召开业务协调会,制定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开发计算机程序,做好政策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起步早、动作快、效果好;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地税、银行协作,适时调整相关程序,搞好社会保险费用征收工作,确保出租车司机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四、准备细致、宣传深入。为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确保惠民政策发挥惠民效应,我局编印了通俗易懂、形式生动的宣传彩页1.5万份,在《杭州劳动保障报》刊登办事须知,通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市运管局等不同渠道,向出租车司机发放。注重舆论引导,努力将宣传工作做深做广,向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报刊提供政策宣传稿件,接受西湖明珠电视台采访,与省、市交通之声、杭州广播电台制作专题节目,为出租车司机现场解读政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我局宣传工作得到了沈坚副市长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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