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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五险合征” (2005-08-02)

2016-10-25 08:00:12 无忧保
    
从10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五险合征”
  日前,《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7月13日正式颁布。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将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五险合征”,五大社会保险费将统一由地税部门征收。
  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建立10多年来,改革全面推进,制度日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目前,杭州市区各类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已达3.5万余家,参保人员120多万人,200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71亿元,支出45.68亿元,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但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多头管理。目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分属三个不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用人单位首次参保登记、缴费职工增减等需要分别向三个不同地点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繁琐。二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分散。几个部门在社会保险费的具体征收时间和方法不同,给缴费单位带来了诸多不便。三是五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统一。根据不同的缴费基数,计算单位和职工应缴费用,手续复杂,对于参保人数较多的单位,矛盾更为突出。四是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参保基本信息不一致。降低了参保信息的参考利用价值,也降低了科学决策的质量。
  上述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影响了参保企业的积极性,为此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出台了《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实行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
  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现实需要,是广大企业的迫切要求,是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改革的方向,是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管理的新举措和大趋势。其核心内容是“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参保登记管理机构。将参保登记管理机构统一为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区社险办,征缴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申报只要向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或区社险办一个机构申报即可;二是统一费用征收机构。五大社会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三是统一缴费基数规定。统一在职职工缴费基数规定,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分两种单位类型统一;四是统一参保基本信息。通过开发新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库,并实行劳动保障与地税的信息实时联网。
  实行社会保险费“五险合征”后,将给用人单位带来极大的便利,有助于提高政府科学决策的质量,达到方便参保、提高办事效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的目的,从而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杭州)

标签:   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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