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社保局下发通知,自2015年12月起,济宁市推行新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方法。
市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15〕7号)规定,全市各级机关事业、企业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自2015年12月1日起,首次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时,统一采集双手2枚指纹信息和头像电子信息。市及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将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设备的安装。
新的信息采集办法使用后,将能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水平,完善我市住院人员身份识别系统,保证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