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联调。为了整合调解资源、促进劳动纠纷化解能力多元化,我们建立了人民调解、劳动监察行政调解、劳动仲裁调解、第三方公益组织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多方组织构成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引导广大劳动者充分利用联调方式解决纠纷,特别是对于重大纠纷和复杂纠纷,坚持“联调联动”,使多种调解手段有机衔接与配合,增强调解效果。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与江干区司法局合作,将劳动争议调解纳入人民调解范畴,对案情比较简单的争议案件,我们出具联系单书,引导当事人到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可按当事人需求,我们予以置换劳动仲裁调解书。二是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组织的中立性,与具备公益性质、有一定调解能力的社会组织合作调解。我们与杭州市总工会帮扶中心,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中央彩票转向基金援助中心结对子,通过他们给予劳动者法律援助,并共同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熟悉本行业生产、管理情况的优势,邀请江干区经济园区管委会、四季青服装市场管理方参与行业内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案件联办。一是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分庭。按照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劳动仲裁审理的原则,在距离远、案件多的镇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分庭,就地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二是构建劳动监察仲裁维权联动机制。通过梳理劳动监察、仲裁的执法角度和工作侧重,统筹力量,互补职能,将依法查处和争议仲裁有机结合,强化工作效能,进一步形成资源共享、互相促进的一体维权的新格局。三是深化完善裁审衔接机制。仲裁院联合江干区法院组成联席会议,针对当前经济形势,定期研讨增强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对法律无明文规定,在自由裁量范围内的争议焦点,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与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统一裁审尺度,进一步提高办案权威性。尤其对于濒临倒闭的企业欠薪案件,劳动仲裁快立、快审、快结,并引导职工通过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
宣传联动。为了源头治本,扩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我们梳理了近几年的劳动仲裁案件,并根据案件分布情况,起草了用人单位版和劳动者版两个版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分别罗列了“开办企业必须要掌握的十大劳动法律事项”和“在外务工必须要了解的十大劳动法律事项”,进一步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同时借助江干工商分局和公安分局的平台,利用工商分局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年检的时机,向企业经办人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公安分局下属各办证窗口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临时居住证的时机,发放宣传手册。
情况通报。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监控预警机制。利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对全区内企业用工情况,尤其是建筑施工、服装加工行业和小规模的个私等企业进行全面监控,每月上报劳动争议处理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二是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要求企业劳资人员做好信息员,自动排查发现企业内部劳资隐患,遇有问题及时咨询处理,尤其是发现10人以上群体劳动争议苗头,要第一时间上报区劳动仲裁院,做到“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三是建立主管部门通报制度。针对企业重大违法用工行为,及时通报其主管部门、相关资质审批机构和银行等部门,督促企业合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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