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与和谐发展,我市准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为推进这项工作,我局已经开始着手前期的准备工作,拟定实施方案,进行摸底调研。
上周,我局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在市区范围内布置落实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登记工作,登记的范围对象为1949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杭州市区户籍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各类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具体由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在今年11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社区(村)的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同时,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广泛张贴宣传公告,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调研登记家喻户晓,全面掌握拟参保人员情况,为确保明年1月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施时,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能够及时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打下基础。
杭州市区年满60周岁人员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工作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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