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使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自4月初全市启动城镇常住居民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以来,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得到了区党委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朱坚平为组长、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王宏伟为副组长的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该项工作作为名胜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来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消费券发放工作的通知》(杭西管办【2009】27号),文件对深入细致地做好全区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发放和使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朱坚平副书记亲自出席全区消费券发放启动仪式,并来到区就业服务中心消费券发放点、区培训中心培训报名点检查消费券发放和技能培训报名工作。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王宏伟组织召开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专题工作会议,并多次深入区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站(室)实地了解和指导教育培训消费券申领、发放和使用工作。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名胜区消费券发放的总体要求,精心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扎实做好政策业务培训和消费券申领、发放和使用的全程监管,深入辖区用人单位、社区(行政村)开展政策宣传,切实提高消费券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消费券发放的工作质量。
二、发挥组织网络功能,实现消费券有序发放。近几年,通过深入实施系统人事劳动干部片组化建设和劳动保障站室规范化建设,名胜区培养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一线劳动保障队伍。在本次消费券发放过程中,人事劳动干部片组和站室平台发挥了核心作用。区就业服务中心在进村入企开展政策宣传的基础上,专门针对系统单位人事劳动干部和站室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举办了政策业务培训班,详细解读教育培训消费券这一惠民政策和具体操作要求,实现了广泛性宣传和针对性培训的有机结合,辖区单位集中申领和劳动保障站室个人申领的有机结合,从而有效确保了我区教育培训消费券的准确发放、有序发放。截止目前,通过单位集中申领消费券为15家137.73万元,通过劳动保障站室平台实现个人申领的消费券为30万元。
三、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在实施本次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区领导特别强调要严格按规定实行教育培训消费券实名制发放,切实做好申领、发放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让教育培训消费券这一“黄金政策”发挥出“黄金效应”,真正实现“辖区常住居民(职工)得实惠、用人单位工作上台阶”的互利双赢局面。区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积极采取了两项有力举措:一是重点关注辖区失业人员、在景区参保的外省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两类群体,确保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申领到教育培训消费券,组织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二是重点加强单位组织集中申领消费券的使用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上报附有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消费券申领花名册,同时积极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发挥消费券作用,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双证制”学历文化课培训和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据统计,截止目前,全区已有124失业人员申领到教育培训消费券后报名参加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顺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全区企事业单位中则分别有1673名、430名干部职工正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报名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双证制”学历文化课培训。
发放和使用教育培训消费券,旨在提高景区常住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促进景区大学生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增强景区失业人员包括农村转移劳动力中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能力,切实发好用好教育培训消费券,对保就业、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意义重大。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名胜区将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执行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继续深入细致地抓好全区教育培训消费券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消费券使用环节监管机制,争取让更多符合申领条件的常住居民(职工)享受教育培训消费券带来的好处和实惠,确保“应训尽训”,从而为圆满实现名胜区“保申遗、促增收、保就业、促稳定”各项工作目标,促进名胜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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