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维权促民生,服务创和谐,克服执法力量薄弱、监察任务繁重等困难,扎实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8年,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产生的深远影响,劳资关系调整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增多,加上我区城市化快速推进,辖区内建筑工地、服装加工企业众多,外来民工集中的区情,劳资纠纷高发频发,处理难度日益增大,我区劳动监察部门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街道(镇)基层劳动监察组织的建设,发挥劳动监察协管员的作用,积极推进建筑(装饰装潢)行业网格化管理;坚持教育为先,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坚持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大力开展劳动监察专项行动,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建立健全欠薪报告制、应急周转金制等预防劳资纠纷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50余件。
2008年,全区共完成企业书面审查和信息采集10366家,完成市局下达任务的155.6 %;受理劳资纠纷投诉举报3072件,为5596名民工追讨工资1399.6万元,其中基层中队自办案件1105件,涉及人数2758人,涉及金额530.65万元;补缴社会保险2万余人,清退风险押金7.12万元,对45家非法用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11.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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