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预警分别为灰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灰色和黄色预警,主要由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或乡镇(街道)负责核实企业拖欠工资情况后,在各自范围内对拖欠工资企业进行预警通报,督促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橙色和红色预警在建设、交通、水利和乡镇(街道)先期处置的情况下,并立即报市欠薪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提出处置意见,依法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必要时政府将直接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工资支付保证金,事后将依法追回已支付的应急周转金或补足工资支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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