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全面完成


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上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同6个监察中队,在全区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用人单位68家,从业人员3571人,发现未签订合同人数40人,社保未开户6家,收取押金1家,已责令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10家单位整改。此次专项检查结果表明,由于各级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并加强了监察力度,我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总体情况良好,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规范各方面都有明显改善。但此次检查仍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或是行业性的问题。最普遍的问题是9月1日我市最低工资提高后,用人单位未及时调整。二是美容美发行业存在收取押金现象。三是培训行业存在超时加班现象。在专项检查中也听取了企业经营方提出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企业面临的一些问题,最有代表性的是人员流动性加大,企业如何来约束员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议企业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在用工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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