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围绕年初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任务,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加强监察执法,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活动,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1-6月份,全市各级共检查用人单位20577户次,为去年同期的122.6%,涉及劳动者人数117.6万余人。其中,主动监察5930户,为去年同期的119.3%;查处投诉举报案件482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7.8%;劳动保障书面审查9824户,为去年同期的149.3%;为2.4万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4089.2万余元,拖欠金额比去年同期下降32.4%;行政处罚98件,处罚款70.9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签、续签劳动合同52341份,清退风险抵押金18.8万余元,取缔和整治非法职业中介52户。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召开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精神,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工作责任。印发了《关于下发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杭劳支[2006]9号),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开展专项整治,维护职工权益。一是2月15日至3月31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915户,并取缔无证非法职介机构95户。二是4月1日至3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组织开展了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月活动,在建筑施工企业张贴《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栏》1000份,向农民工发放《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卡》20000份。通过宣传月活动,增强农民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学会利用法律、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5月15日至6月15日,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全市各级共监察检查用人单位1325家,涉及职工人数69038人,为698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待遇274.7万元。 三是加大书面审查,推进守法诚信制度。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不断完善和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全市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9824家,为去年同期的149.3%。其中,市本级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3772家,比去年同期增长342.3%,并首次对2004、2005年度(到5月份止)书面审查结果在杭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公示。 四是开展满意单位争创大讨论活动。通过梳理,在2005年满意单位评比中,各个层面对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的意见建议多达89条,其中涉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9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认真研究,逐条分析,并对意见中提到的两家用人单位进行监察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五是建立建筑企业专项监察组。为加强对农民工使用集中的建筑企业的重点监控,提高监察执法的有效性、针对性和专业性,从今年六月份起,市监察支队建立“建筑企业专项监察组”,专门抽调人员并相对固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设计了“五表”、“一手册”和“建筑企业数据库”,改变过去对建筑企业以“运动式”为主的监察形式,加强对在杭的近200余家建筑企业、500余个工地的监察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的违规行为,减少年底建筑企业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是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联系卡”制度。4月份以来,结合局党委的“创建”活动,我们主动向企业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发放“劳动保障监察服务联系卡”,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帮助他们提高贯彻执行劳动法的自觉性,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行为。 七是主动向被监察单位发放《劳动保障监察征求意见表》,接受企业和被监察单位对监察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遵守有关规定纪律的情况,促进廉政建设。 八是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5月24日至31日全市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武警指挥学院杭州分院分批组织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暨军训。通过培训,初步达到业务素质有提高,组织纪律观念有增强,队容风纪精神面貌有改观的目的,取得了较好效果。(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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