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用工权益,根据《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5〕23号)文件精神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近日西湖风景名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西湖街道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三级联动,在辖区内开展了企业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餐饮企业,检查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有部分单位存在工资偏低、未缴纳养老保险、不规范用工等问题,检查组当场向企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4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1份,责令企业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限期改正。 这次检查得到了市劳动保障局、名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西湖街道的重视,市劳动监察支队派员执法,名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王耀萍副局长、西湖街道范明达副主任对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并参加了检查。(风景名胜 何信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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