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教育、促实效,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以及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临安市劳动保障局由局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四个下企业服务组,上门到全市“5818”和30家“小强人”企业,着重解决“就业、保险、培训、维权、服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扎扎实实为企业服务。 通过走访企业活动,在就业中,着重解决招工难、就业难的问题;在培训中,以市场需求作为培训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在社会保障中,研究解决如何巩固完善养老保险征缴机制改革工作,保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维权中,调查了解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如何和谐劳资关系;在服务中,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上查找我们的不足和问题。通过走访、调研,一方面了解了企业的需求,倾听了企业的呼声;另一方面为劳动保障工作在“企业服务年”中做到有的放矢,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走访结束后,召开了局班子会议,各工作小组汇报了各组的情况,目前企业反映情况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技术工种的职工招用比较难,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虽然技术单一,但需求量大。二是社会保险落实到参保个人的确存在困难。三是对实施已近一年半的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缺乏了解,且工伤认定手续繁琐。四是企业在使用员工中,不能收取押金,导致员工的流动性很大。五是劳资干部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缺乏,导致不能很好地处理劳资关系,使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甚至于导致诉讼。六是企业急需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人才,希望开展针对性的企业用工培训,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针对以上情况,该局基本形成以下几点意见: 一、改变原有的思维方式,不仅要解决“就业难”,还要解决企业“招工难”,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将采取走出去,在省外办劳务合作点的方式,为企业用工建立“蓄水池”,缓解“招工难”。 二、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更多的企业参加保险,确实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劳动法》,扩大劳动合同签订覆盖面,规范职工有序流动,坚决制止企业收取员工押金等各种方式来限制职工流动。 四、继续做好企业劳动管理协理员的培训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上门“订单”,上门培训,开设针对企业用工的专业性培训班。(临安 李喜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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