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起工伤赔偿仲裁案件在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3楼开庭审理。
申请人盛某于2014年6月11日到被申请人新湾某机械厂上班。6月15日18点左右,盛某骑一辆电瓶车下班回出租房时途经义蓬街道新益村被一辆机动车相撞伤,造成盛某左肋骨骨折,肺挫伤,胸腔积液。当时,交警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为机动车司机全责。随后盛某一直在萧山某医院接受治疗,2014年9月经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盛某为工伤,今年3月,经萧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盛某为十级工伤等级。后因双方协商未果,盛某的代理人陈律师向大江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新湾某机械厂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庭审答辩中,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盛某一方所提供的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等都没有异议。
2015年1月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实体化运行以来,在杭州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今年4月成立。经过两个月紧张筹备,在无实体机构仲裁院、无编制、无专职仲裁员的情况下,杭州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专门开办了一期兼职仲裁员培训班,大江东有九名工作人员参加,使大江东调解仲裁业务有了很大提高,于6月份开始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目前,大江东仲裁委员会共受理13起案件,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双倍工资、社会保险等争议内容。
本起劳动仲裁案件的开庭审理,标志着大江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进入实体化运行,为集聚区又增添了一条快捷、便利、高效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渠道。
大江东首个劳动仲裁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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