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我区召开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会议,区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责任书,部署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杨英英副区长出席会议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杨英英副区长指出,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忧患意识,不能麻痹大意,等闲视之,要有清醒的认识,确保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稳定正常。增强大局意识,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认识其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要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扎实,抓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二是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进一步健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长效机制。健全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状必须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做到层层签订,不留死角,分解责任,狠抓落实。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各项要求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形式,根据属地关系,逐个与辖区企业签订落实无欠薪工作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因执法监管不力、工作失职渎职,导致管理混乱,甚至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要追究镇街、有关部门的责任,并对各镇街年度政绩考核和部门满意不满意单位评比考核实行否决。健全欠薪预警机制,掌握工作主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组织以及银行、税务等单位的信息主渠道作用,及时掌握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将劳资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尤其要密切关注我区建筑施工、装饰装潢、房产中介等中小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的方法,将重点行业的企业以及曾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及时向劳动者发出欠薪预警。对一般欠薪纠纷事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各镇街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处理,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以职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和建筑企业“三本台帐”为主体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和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镇街和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各镇街要做好辖区范围内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的排查和欠薪问题的处置,维护本地社会稳定。建设局要重点做好房产中介、建筑施工项目支付工资预情的排摸。财政局要配合劳动、建设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工资支付到位。资产经营公司等主体平台和企业要加强内部自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公安分局、法院等部门通过维护现场秩序,启动欠薪企业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措施配合做好工作。三是强化执法,依法维权,进一步促进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开展“九个一”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注重发挥妥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意识。迅速开展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启动新一轮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建筑施工、房产中介等中小企业工资支付、最低工资制度执行、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情况,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劳动保障信用不高、有过欠薪记录的企业的监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督促企业尽快整改。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扩大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覆盖面,认真排查欠薪企业,对发现的欠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依法严厉查处企业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各街镇和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12小时专人值班,及时受理和查处拖欠工资的案件。针对欠薪情节严重的企业,各镇街和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要联合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针对目前少数企业主恶性欠薪逃匿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坚决追究法律责任。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因工程款或资金问题拖欠工资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情况,建设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牵头组织劳动保障、公安、信访等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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