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城镇失业人员,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市贸易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家政服务企业财政奖励、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杭贸副[2011]57号),开展了2010年度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核工作。
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安置主城区城镇失业人员(经劳动部门审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比例达到全部职工人数15%(含)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可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全额社保补贴。
符合以上条件并要申请享受该项补贴的家政服务企业可以向所在区商贸主管部门或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提出申请,并准备好以下申报材料:1、《2010年度家政服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金奖励申请表》一式六份;2、《2010年度家政服务企业医疗保险金奖励申请表》一式六份;3、企业职工录用备案名册(当年到劳动局备案名册)和《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指有援助证的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4、企业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5、缴纳社会保障费证明单(由所在街道劳动保障站出具证明)1份;6、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所需表格可从杭州商贸网下载。
杭州市区家政服务企业可以申报2010年度社保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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