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单位在岗位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从今年7月起,桐庐县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应做出调整。参保人员可从该县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如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个体劳动者缴纳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的养老保险费与单建类医疗保险费合计为4915.68元,缴纳养老保险费与统账类医疗保险费合计为5976.48元。
另外,从2010年7月1日起,该县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将改为由银行按月代扣。
桐庐县调整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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