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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被征地人员首次调整享受待遇标准

2016-11-25 08:00:14 无忧保
  自2008年7月1日起,富阳市被征地人员享受待遇标准提高。  具体标准是:原参加基本生活补助并一次性缴纳15000元的被征地人员,其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从150元/月调整为200元/月;原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一次性缴纳A档28000元或B档25000元的被征地人员,其基础保障金标准分别从280元/月、250元/月调整为350元/月、300元/月。  这是富阳市为使被征地人员的生活保障待遇随着该市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首次调整被征地人员保障待遇标准。目前,富阳市共有24258人参加被征社会保障,16736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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