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局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各镇、街道劳动保障站站长组成,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二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镇、街道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要求在1小时内上报,重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群众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思想政治工作,动员、疏导劳动者返回单位和岗位,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利益的单位依法处理。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及时请求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
三是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区建立30万元应急周转金。各街道(镇)建立不少于10万元的应急周转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解决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食宿等问题。
四是加强后期跟踪处置。对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在受理后尽快完成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无法核实欠薪的应及时引导劳动者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并将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诚信系统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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