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民情,分析重复缴费原因。发现存在重复缴费现象后,余杭区进行了仔细分析,其情况和原因分两种:一是区内、区外个体与企业重复缴费。原因是区外企业参保后,余杭的个体缴费未及时办停,或者是余杭的企业参保后,原区外个体缴费未及时办停而导致个别月份两头参保;二是区内企业与个体重复缴费。原因是部分区内企业在为员工缴纳保险时,习惯采用先试用后补缴的方法,即在试用期间暂缓缴纳社保,待试用期满后一次性予以补交试用期间社保,而原以个体形式参保的职工为确保其医疗保险不产生中断,试用期内仍以个体形式缴纳社保,这就导致一旦企业补缴,就出现个体与企业试用期内重复缴费的现象。
解民意,体谅群众办事困难。当存在重复缴费情况时,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对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当按规定进行清理及退款。具体相关操作办法为:就区内、区外重复缴费的情况,退款时须提供企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清单,由个体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部分缴费退款手续;就区内重复缴费的情况,退款时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余杭区市民之家办理,其退款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加上办理窗口业务繁忙,需要排队等候,整个过程往往耗时较久。
分民忧,推出自动回退措施。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余杭区针对区内个体与企业重复缴费情况,推出自动回退的新措施。即一旦出现个体与企业在区内发生重复缴款现象,每月月底,余杭区社险系统会自动分析出个人重复缴款的名单,经余杭区社险办审核后告知银行,银行即会把个体缴纳的重复部分全额退回至本人的社保银行代扣账号上,无需参保人办理任何手续,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也减轻了窗口压力。此外,余杭区还将继续探索制定区内、区外个体与企业重复缴费行为自动回退措施,为进一步完善便民高效提供有利手段。
贴民心,及时发布提醒信息。为避免重复缴费情况发生,余杭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提醒信息,告知参保企业和个人两方面内容:一是从6月份开始,存在个体与企业重复缴费的参保人员不必前来区市民之家窗口办理退费手续,只要及时关注自己银行代扣账号余额,对当月产生的重复缴费部分将会于次月前退回本人手中;二是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尽量避免或减少因单位补缴试用期内保险而产生的重复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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