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杭州市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2016-11-28 08:00:12 无忧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16号)精神,从2011年4月1日起,杭州市区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到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9.0元调整到10.7元。
  今年,浙江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档。我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执行1310元和10.7元这一最高档,比2010年分别提高了19.1%和18.9%,是近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最低限制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津贴和福利待遇,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各县(市)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标签:   最低工资标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