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近日,萧山区劳动保障局根据省市上级部门专题会议精神,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针对少数企业在劳动用工中存在的超时加班、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员工生产条件差等情况,区劳动保障局采取多项举措,将以“四小”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活动引向深入,成效明显。 1、建立组织,专题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明电[2007]28号)后,萧山区各级部门积极响应,7月11日萧山区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萧政办发[2007]121号),由区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公安、监察、建设、民政、国土资源、工商、安监和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组成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7月25日,全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会议召开,区劳动保障局传达学习了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就专项检查活动的检查重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检查要求等进行了专题部署,全区各镇街劳动保障相关负责人都到会参加。会后,各镇街纷纷行动起来,成立专门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检查用人单位442户,“四小”企业169户。 2、加强宣传,社会联动。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继举办二期劳动保障监察培训班,教授劳动保障理论知识、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工伤认定等课程,培训镇街、企业劳动管理人员151名,举办现场咨询受理活动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受理投诉案件5起。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3、82629407),在区劳动保障局网站开设投诉举报信箱,社会各界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违法情况都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区劳动保障局承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执法人员每巡查一家企业,必须向企业经营者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检查期间每位执法人员巡查企业必须达到40家以上,各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巡查企业数必须达到20家以上。 3、加大力度,严格执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劳动保障局重点对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作时间长的用人单位和无证照但有用工行为的单位实施排查,对发现的非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使用童工等违法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专项检查期间,区劳动保障局共检查用人单位172家,涉及职工16184人,为784名职工追回工资等劳动报酬137.8万元,发出限期改正指令书71份,对10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罚款10.49万元,(7、8两月)比上半年罚款总额增长121%,对企业存在的劳动违法行为,区劳动保障局依据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决不姑息,在企业之间引起强烈反响,不少企业经营者主动要求参加我局举办的法制培训班,我区企业经营者的劳动守法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4、健全体制,三级联动。今年7月31日萧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萧政办发[2007]137号),根据区政府“逐步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络’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在全区28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基础上,区劳动保障局已着手招聘76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以各镇街、开发区、农场实际管辖地域设置网格,每200家用人单位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不少于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采集,对其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实现网格化管理模式。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配备将大大增强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力量,有利于劳动行政执法部门掌握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把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执法检查活动提供组织保证。 5、建立机制,长效控制。近年来,劳动保障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劳资双方的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如何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杜绝企业屡禁不止的劳动违法行为,如何运用好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权力,萧山区劳动保障局深入分析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保障新形势,探究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方法,今年相继出台了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保障金制度、无照经营企业工商通报制度、非法用工“四小”企业重点检查零报告制度等制度,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确保专项检查活动落到实处。目前,租用场地企业工资保障金制度已在全区实行,已有百余家租用场地企业近200万元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账户,上报无照经营企业54家,区劳动保障局已依法通报区工商分局予以查处取缔。 区劳动保障局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检查中,以制度做保证,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检查力度大,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使非法用工企业得到有力的查处,确保了我区经济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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