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 2017-06-20
劳社部发〔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国务院重新制定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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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社部发〔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国务院重新制定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科学、客观、公
劳社部发〔2003〕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27日以国务院375号令公布,将于2004年1月1日施行。《条例
劳社部函〔2003〕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公共咨询服务工作,使社会公众能快捷方便地了解有关政策,熟悉办事程序,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全社会
劳社厅函[2003]2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劳社部发[2003]5号,以下简称《规则》)的贯彻实施工作,依法开展基金监督,不断
劳社部发?20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
劳社厅发〔20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确保中韩两国在对方国工作的人员避免承担双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中韩两国政府于2003年2月28日以互换照会的形式正式
劳社部发〔200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 障体系的要求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为了进一步做好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