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017-08-05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和《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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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保监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苏发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31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予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琼人社发〔2014〕144号 关于按2013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 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4〕110号 各区县(自治县
京社保发〔2014〕25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
京人社工发〔2014〕 124 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