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8-04
各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我市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乌海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乌海政办发〔2007〕2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各区医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确保我市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的落实,根据《乌海市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乌海政办发〔2007〕29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新
一、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虽然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在我市城区从事有收入的职业的劳动者;
为化解我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大额住院费风险,根据市政府决定,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职工及其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居民,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在参加基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用人单位”),均属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一、建立个人医疗账户并按月配置帐户资金 1.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从参保生效并按规定缴纳医保费的当月起建立个人医疗帐户,每月按规定记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我市现行个人医疗帐户计账办法
一、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范围 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并由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具体单位及人员范围由同级政府人社局、财政局研究审定。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资
一、农民工的界定 农民工是指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的农业户口人员。 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方式 我市行政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14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4]10号)精神,现将调整后的我市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