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8-03
营业部、各管理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金管函〔2014〕14号)精神,为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营业部、各管理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金管函〔2014〕14号)精神,为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
锡房金〔2014〕50号 各有关单位、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为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改善居 住条件,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相关住房公积金
锡房金(2014)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的通知(苏建金管〔20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中心对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如下:
清人社〔2013〕55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
清社保〔2013〕19号 关于规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保局,市地方税务局: 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十多年来,保费运作平稳,既能减轻职工因
清社保〔2013〕29号 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军龄视同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保局、城区直属分局: 我市在贯彻执行或参照执行《关于解决早
从2013年11月1日起申请工会信誉担保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购房类型只能为单位自建房及单位团购房。 2.申请单位性质为行政事业单位。 3.单位需在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