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审结果的公告 2017-07-24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审结果的公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办发〔2011〕309号)文件规定,对2014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审结果的公告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办发〔2011〕309号)文件规定,对2014
各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13〕10号)规定:每年的12月1日至31日为协议集中变更期,需变更签约的参保职工应在规定期限办理变更手续
(2015年7月14日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政策,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职能,改进提取、使用机制,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结合我市
为更好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
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管理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充分发挥制度作用,结合
根据《市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流程》(池人社秘〔2013〕590号)规定,已对2015年11月养老保险拟退休人员(含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 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