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2016年缴存基数的通知 2017-07-19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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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贯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自2016年6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位缴存职工: 我中心将于2016年6月30日和7月1日(本周星期四、五)进行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确保年度结息及对账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结息工作的及时准确,6月3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运作水平,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芜人社秘〔2016〕165号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个体参保人员: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及以后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有关职工平均工资口径问题的通知》(皖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