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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知识你知道多少

2016-11-02 10:38:12 无忧保

  无忧保资讯:■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征收模式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辽宁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地方税务机关为全省社会保险费唯一征收主体的通知》(辽政传【2001】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8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2011年2月1日起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模式,企业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不再需要到当地社保机构申报核定,使用地税局申报系统或直接到当地地税机关办税厅申报缴纳。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征收模式具体涉及哪些单位?

  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各类企业单位、非企业社团组织。暂不包括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企业未参保是否申报缴纳养老保险统筹部分?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企业,地税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80号)有关规定,先行征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地税按月将这部分先行征缴养老统筹部分但未参保企业名单传递给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下一步相关事项。

  ■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以上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月工资总额低于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其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申报征收。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已参保人员是否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统筹?

  这样的人员由于无法再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只需按照工资总额,依据缴费基数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即可。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和其他险种的申报核定由谁负责?

  改变征收模式仅对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其他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核定后由纳费人通过申报系统或到当地地税机关办税厅申报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征收模式改变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从2011年2月1日起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征收新模式。

  ■企业漏报、少报养老保险费统筹缴费基数如何处理?

  各级地税机关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加大纳费检查和劳动监察力度,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惩处偷逃费款行为。企业如果未按规定如实计算缴费基数、申报缴纳费款,一经发现,地税机关除按真实数额查补入库外,还要按查补费款的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9号)“第二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延迟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企业应何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企业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在用工30日内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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