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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买房贷款开发商不允许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25 08:00:01 无忧保
自2014年10月份以来,为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优化,新政策的全面落实,调动了职工住房消费的积极性,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进入2016年,我市房地产市场继续呈现购销两旺的态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数和额度出现“井喷”状况,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了高度流动性紧张。为解决贷款资金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从3月份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期向银行融资近6亿元,全部用于公积金贷款发放,尽最大努力满足职工购房贷款所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但贷款资金不足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1-5月份,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3亿元,超过2015年全年发放量,是去年同期的4倍。到5月底,全市个贷率达到95.37%,名列全省第一位。住房公积金的资源是有限的。在目前的体制政策框架内,住房公积金是以设区市为单位自求平衡的封闭运行模式,省内各地市间公积金尚不能统筹使用,融资渠道十分有限。面对日益严峻的资金供求矛盾,在确保公积金均衡可持续运行,保障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前的公积金资金供求现状,全面采取轮候放款措施,以便有序调控资金运用节奏,进一步维持好公积金流动性,持续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请贷款职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等理解并支持轮候放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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