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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新余购房?-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26 08:00:01 无忧保
您好!1、职工在新余购买自住住房是不能申请南昌公积金贷款的。若您的公积金在南昌缴交,在新余购买自住住房,您需向新余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若新余公积金中心接受您的住房贷款申请,南昌中心可协助新余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出具该证明需缴存职工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确认核实后,给予盖章。具体贷款事宜请问询新余公积金。2、在异地购买的住房(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若符合两地原则(即所购房屋必须是在本人、配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或所购房屋为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公积金缴存地)且符合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条件,可在购房一年内(起始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请登录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业务(或者南昌住房公积金手机app-便民工具-办事指南-提取业务)详细参阅提取原因之一:购房首次使用/非首次使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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