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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房商业贷款如何转成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26 08:00:01 无忧保
尊敬的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帮助和理解,您提出的咨询现告知如下: 公积金贷款同商业贷款一样需所购住房作抵押,您在办理商业贷款时,所购房产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抵押,若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此房产仍在抵押状态,因一套房产不可以重复抵押,所以办理转贷前需先把商业贷款结清后方能解除抵押物。 若您要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您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①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凭证(时间两年以内),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借据; ②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屋产权证、契税发票; ③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④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证明 ⑤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 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此套房未以购房名义取过,须带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借据及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契税发票或销售不动产发票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大厅查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若符合贷款条件再到商业银行结清住房贷款。 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根据您的情况进行解答,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敬请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

标签:   公积金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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