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城乡居民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城乡居民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案例:李某已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现患病在三级医院住院,医疗总费用180000元,包括合规医疗费用177000元(其中先行自付8000元),自费费用3000元。其医疗报销如何计算?分析:根据乌政办[2015]177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分担:1.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乡(镇)卫生院80元、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在同一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分别住院的,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取起付标准。2.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以入院时间为准),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4.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可再次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大病保险按分段比例累计进补: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 1.5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5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55%;10至2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60%;2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6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可知,李某的报销计算如下:进入基本医疗保险金额:90000元基本医疗起付线:600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支付额:(90000-600)×55%=49170元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合规费用:177000-90000=87000元本次进入大病合规费用:600+(90000-600)×(1-55%)+87000=127830元因年度大病合规累加费用已达到补偿10-20万段,按对应比例60%报销。大病保险补偿:(127830-15000)×60%=67698元参保居民李某本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与大病保险补偿金额总额为49170+67698=116868元,达到本次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总额的65%。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