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原则上按照当地缴费率确定。从统筹基金起步的地区,可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确定。
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要求,要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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