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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2017-03-27 08:00:02 无忧保
什么是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答: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其费用由企业和劳动者本人分别按职工收入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它具有强制性、保障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基本养老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答:一是保险的性质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属于政府行为;人寿保险是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自愿的契约关系。二是保险目的不同。基本养老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人寿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保险的资金来源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人寿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四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养老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人寿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人寿保险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包括那些?答: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答:《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未参保或新成立的企业和非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如何确定?答:企业按照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和不能核定工资总额的企业,可按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月实发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个体从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何确定?答: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本人自愿,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0%或300%缴费。低收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低进低出”的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最低可暂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但按低基数缴费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相应降低。缴费比例为核定后缴费基数的20%。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雇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纳(目前,雇工本人的缴纳比例为8%)。参保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发给养老金。如何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答:缴费单位及个人必须在每月十日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在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当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依法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自谋职业者可按年方式缴纳,但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必须足额缴清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滞纳金从欠缴之月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计算。企业不按规定参保登记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答: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河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规定,对拒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和法人,不允许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和参加评优评先活动。加强对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的舆论监督,对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企业法人要给予大力表彰,对拒不依法参保缴费的企业和法人要予以曝光。什么是个人帐户及个人帐户是如何确定的?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一定规则,记录每一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和养老保险金储备的专门帐户。个人帐户是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后,计发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个人帐户用于记录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职工个人帐户从1996年1月起建立,1996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参加工作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国家规定个人帐户规模从2006年1月1日起,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2005年12月31日以前原记入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不再变动。农民工从2006年11月起按照上年社平工资60%缴费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中:4%为个人缴纳,4%由单位缴费划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能否退给本人?答: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人发[1997]116号精神,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能退给本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只缴十五年就够了吗?答:一些职工认为个人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这是对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错误理解。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第5条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这是对达到退休年龄职工的缴费年限的最低要求。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多少与在职时缴费时间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有直接关系,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帐户储存额越大,退休的基本养老金相应越高。《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是说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义务并不因为缴费满15年而可以免除。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缴费年限有多长,只要有劳动收入或其他固定收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带有强制性。换言之,劳动者除非在失业期间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达到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之后,否则养老保险费扩费年限即使累计满15年仍需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应同时具备那些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才能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企业职工男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才能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行个人缴费后,一直未缴费人员,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单位负责其养老问题。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能否享受退休待遇? 答: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其2005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之和,下同)和2006年1月1日以后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本人自愿,可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属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满15年后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属于单位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单位可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可按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失业职工和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答:以上人员不论以何种形式实现再就业或有一定经济收入的,必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上述人员中已实现再就业的,由单位携带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尚未实现再就业及暂无能力缴费的,也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以上人员中从事个体经济(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和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失业人员,携带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办理有关养老保险接续手续。过去未参加养老保险,现从事个体经济(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雇工怎样办理参保手续?答:过去未参加养老保险现从事个体经济(个体工商户)的雇主及雇工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本人档案或街道办事处证明、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过去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自愿参保的,怎样办理参保手续?答:过去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有劳动能力,有合法经济收入者,在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携带本人档案或街道办事处证明、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劳动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企业和个人缴费后未参保人员,现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答:按照养老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一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劳动保障部门不办理退休手续。在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前,本人可按规定缴费。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可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单位必须替职工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吗?答: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同时,《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费单位依法发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个人如何了解单位替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答: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建立缴费记录,并负责安全、完整保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为参保人员打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结算单》,下发企业或托管机构,参保人员可到企业或托管机构查看。参保人员还可携带身份证到社保机构查询,也可拔打12333社保热线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失后如何补办?答: 参保人员在丢失手册后,应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查出个人养老保险编号后登报声明,持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和原始的缴费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办保险手册。社保经办机构对上述资料核实后并结合业务程序“保险之星”记载的相关数据补办养老保险手册。什么情况下允许一次性支付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答: (1)在职或退休后死亡;(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3)出国(境)工作并取得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怎样继承?答: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参保人员在不同企业间流动时,怎样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答: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规定:(1) 职工在同一统筹范围内调动,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个人帐户基金。(2) 职工跨统筹范围调动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外:1) 对职工转移时已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转移基金金额为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记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2) 对职工转移时仍未建立个人帐户的地区, 1998年1月1日之前转移的,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转移基金额为1996年1月1日起至调转月止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6年、1997年参加工作的职工,基金转移额为参加工作之月起至1997年年底的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1998年1月1日之后转移的,转移基金额为1998年之前按前述规定计算的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从1998年1月1日起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计算的缴费额累计本息。未建个人帐户期间,计算个人缴费部分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算。3) 对年中调转的职工,调转当年的记帐额时,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计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基金转移时,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规定?答:凡是雇佣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16%的费率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4%的费率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8%的规模,为农民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中4%为个人缴纳,4%为单位缴费划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以及回乡继续务农的,根据本人意愿,其养老保险关系可采取退保一次性结清、继续保留或转移的办法处理。退保时一次性结清的,结清个人帐户储存额;跨统筹地区转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回乡继续务农转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除转移个人帐户外,另按农民工个人历年缴费工资的4%转移,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可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直接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企业退休如何区分?答:正常退休指企业男职工(不分干部、工人身份)为60周岁;企业管理岗位女职工为55周岁;企业非管理岗位女职工为50周岁;企业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在脱离管理岗位5年以上可按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特殊工种退休指企业男职工为55周岁;企业女职工为45周岁,特殊工种退休必须在周岁年办理因病退休指企业男职工为50周岁;企业女职工为45周岁,达不到病退休年龄可办因病退职手续自由职业者参保人员退休指自由职业者男参保人员为60周岁,女参保人员为55周岁“新人”、“中人”指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后参加工作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称为“新人”。1995年12月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以后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称之为“中人”。养老金的组成是什么?答:退休金组成:“新人”基本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中人”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补贴和调剂金四部分组建,目前,计算退休金实行新、老计算办法过渡。在过渡期内新办法计算的退休金比老办法计算的退休金高的,按高出部分的一定比例与老办法计算的退休金相加做为退休金计发数,低于老计算办法计算的退休金按老办法计算的退休金计发。到2010年老计算办法停止使用。全部使用新计算办法计算退休金。根据退休金的组成和计算办法,能影响退休金数额主要是全部缴费年限,本人历年缴费基数,我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影响较大的是全部缴费年限和本人历年缴费基数。缴费年限满15年指缴费年限满15年不只是指实际缴费年限,也包含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一次结清,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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