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持有县(市、区)级以上残联发放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经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五保户以及经县(市、区)级以上计生部门确认的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夫妻双方、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选择高档次缴费。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每年36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超过15年部分缴费每满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个人累计缴费1万元、1.5万元、2万元、2.5万、3.5万元、5万元及以上的,每月分别加发当年基础养老金的1%、2%、3%、4%、5%、6%。同时符合上述加发条件的参保人,可同时增发相应两种待遇的基础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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