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认证方式有哪些规定?-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 文件依据:大人社发[2015]203号。 各级经办机构要按时对认证对象进行集中认证和即时认证。集中认证每年两次,时间为上半年4-5月份、下半年10-11月。认证对象死亡、判刑、失踪的,应即时认证。认证结论分为:正常、死亡、判刑、失踪、未证明(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方式提供有效待遇资格证明的)。(一)对本地居住人员的认证1.认证对象可在规定的认证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进行待遇资格认证。2.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人员,社区(村委会)要提供预约登门认证服务。3.社区(村委会)可通过走访慰问、座谈会、自管组织会议、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互联网平台及信息化新技术手段等多种渠道了解各类人员近况。(二)对异地居住人员的认证1.居住在外省市人员,可通过邮寄认证信函等形式提供待遇资格认证所需文件;2.出境定居人员,可提供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驻香港、澳门公署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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