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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刚出生婴儿如何办理医保?-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2017-03-28 08:00:02 无忧保
申办对象:1、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 2、非杭州市区户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杭州市区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杭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办理材料:1、参保: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张。非杭州市区户籍的还需提供在杭州参保家长的身份证原件及其与参保少儿的关系证明。若参保少儿家长为省级医保或驻杭部队人员,需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 2、续保:证历本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其中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区中小学校就读的本市区户籍学生、非本市区户籍在本市区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区社会保险的学生,均还需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少儿家长为省级医保或驻杭部队人员,还需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 办理程序: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持办理材料至就近的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续)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医保费,也可在办理参(续)保手续后,在本市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城居医保费手续。其中首次申请参保的,应先在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市区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和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理参保资格审核手续,再到工商银行或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扣缴城居医保费手续。 相关事项:1、参保少儿中的孤儿由所在的孤儿院、其他监护机构或监护人凭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符合免缴条件的孤儿以及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儿,在参(续)保时应提供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可免缴城居医保费。 3、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的3个月内参加本结算年度的城居医保,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及原参保人员中断参保的,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不满6个月的,其等待期将顺延至下一结算年度,等待期满且已正常办理下一结算年度续保手续的,可享受下一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4、参保少儿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请家长携带本人银行卡,应缴纳的城乡医保费从银行卡帐户内直接扣除。 5、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少儿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 续保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告为准。办理时限:法定工作日,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文件依据: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10〕13号) 收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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