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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常见公积金贷款业务两问-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3-29 08:00:01 无忧保
常见公积金贷款业务两问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委继今年1月发文支持租房提取公积金后,近日再度发文,明确无房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并进一步简化提取条件。江北居民赵小姐询问如何提取? 答:记者就该问题咨询了住房公积金中心支取贷款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在惠州已执行多年,提取条件比通知规定还要宽松,但是办理手续比较复杂。 惠州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没有缴存周期的要求,只需提供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发票以及缴存地区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就可申请提取。在提取金额方面,惠州公租房当前已经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赁商品住宅,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按照租金总数减去家庭月收入的15%计算。以一个月收入为4000元的无房职工家庭位列,如该家庭每月需支付租金为1000元,剔除家庭月收入的15%,即为600元,该家庭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的公积金数额则为400元。 周先生为广州某公司惠州驻点的职员,但是人事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都在广州,近期打算在惠州置业定居,询问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相关规定,购房职工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少需要满足缴存地在惠州、夫妻双方中有一方的户籍在惠州中的一条,周先生不符合相关条件,因此无法办理。 那么,周先生以后能否有机会满足条件?该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具体规定,若周先生妻子是惠州户籍,或者周先生在购房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到惠州,则可以满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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