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主城区特殊药品大病保险报销需要事先备案吗?-医疗保险常见问题


答:符合特殊药品大病保险用药规定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相关疾病和用药的备案手续。由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杭州市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经所在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至杭州市医疗保险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备案。2015年9月15日前,已使用特殊药品的,可在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时备案。
备案所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
2、疾病诊断书(须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公章)和 《杭州市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由医院医生填写,医院医保办盖章)。长住外地人员需提供加盖当地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书以及与疾病诊断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疾病化验单、疾病的诊断报告单以及出院记录等;
3、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