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新设立的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及账户的设立手续?-公积金常见问题


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一)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五)填写《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单位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后,到受托银行为单位职工办理帐户的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一)单位将填妥《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和《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送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入单位和职工缴存登记的基本信息,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编码,产生个人帐号。(三)单位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及表册,到受委托银行为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帐户的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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