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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17-03-30 08:00:01 无忧保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但是,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哪些条件呢?金投保险网小编表示,沈阳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人员应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簿、本人一寸照片、银行卡和《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人员本人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交经办机构。 3、区级失业保险中心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审查《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后装入失业人员档案,并且核定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与标准,打印《接收失业人员通知单》交给失业人员本人。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同样不能享受或者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2.用人单位、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升学、参军、死亡、出境定居的; 5.重新就业的; 6.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7.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8.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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