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公积金常见问题


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资料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无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银行按揭)
3、一年以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即按申请之日起往前返推一年。如2014年1月提出申请,则2013年1月以后购买的自住住房)
4、一年内未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
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或开发商开发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购房合同、房屋信息备案表、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二、单位自有土地修建的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资料:《施工许可证》、房改部门审批资料(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人员名单)、购房协议或合同、付款收据、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三、二手房:
公积金支取申请书、购买提取申请书、过户后的房产证、完税发票、涉及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
办理时限: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立即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或不予提取的答复
以上购、建房相关资料需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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