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请问农村户口领取失业金,是一次性领取的吗,还是分月领取?-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您好!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参保人,与户籍性质没有关联。《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三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l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l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金按月领取,如果您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到参保地人社局办理失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明确的问题,可详细咨询参保地人社局,市直服务电话:0539-8126626/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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